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海吉星 40%股权,以下简称“湖北联司”)各按 50%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4 亿元的抵押物不足部分(28,64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4,32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武汉海吉星股东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海吉星 19%股权,以下简称“深圳豪腾公司”)未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以持有的武汉海吉星股权按各 50%的比例向公司和湖北联司提供股权质押,并已分别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本金 1,649.50 万元。因武汉海吉星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无充足的现
金流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担保协议约定,公司按 50%比例代武汉海吉星向农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其中,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公司已按约定比例代偿贷款本金 4,399.75 万元,支付
利息 1,472.39 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公司对武汉海吉星的债权。(具体
星向农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 1,260.50 万元,支付利息 321.20 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联司、深圳豪腾公司分别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24,9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209 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09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武汉
海吉星已偿还工商银行贷款本金 1,830 万元。因武汉海吉星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担保协议约定,公
息。其中,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公司已按约定比例代偿贷
款本金 2,086.01 万元,支付利息 668.86 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公司对
武汉海吉星的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星向工商银行偿还贷款本金 354.65 万元,支付利息 169.62 万元。
目前,武汉海吉星正在积极培育市场加工配送区和水产交易区,同时推动其他品类招商和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公司将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与武汉海吉星沟通还款措施,督促武汉海吉星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已对上述相关债务按 20%比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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